發布時間:2019-08-13 瀏覽次數:9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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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您選擇我公司為您提供的快云VPS業務。請您仔細閱讀以下服務條款,只有當您完全閱讀完畢且無任何疑義地同意以下全部條款后,才能正式進入快云VPS產品在線購買/試用程序。完成前述操作,即表示您自愿與我公司簽訂本服務協議并接受本服務協議的約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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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購買/試用快云VPS業務的用戶(即“您”)
乙方:鄭州市景安網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不得制作、復制、發布、傳播任何法律、法規禁止的有害信息。嚴禁甲方為第三方提供轉接流量等類似業務,如甲方違約,乙方有權依職責刪除前述有害信息或斷開相關鏈接,必要時有權隨時終止服務,并不予退還剩余服務費用。
2.如果甲方利用本合同服務進行的經營活動需要獲得國家有關部門的認可或批準,甲方應獲得國家有關部門的認可或批準。特別是甲方未有ISP、IDC經營許可證的不可從事虛擬主機業務,甲方不得對所租用的資源再次轉租。
3.甲方如果在VPS上安裝軟件,所需要的軟件版權/許可/使用權由甲方自行解決,并負責VPS上數據的完整性和保密工作,由此引發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行負責,乙方不負任何法律責任,若導致乙方陷入糾紛或訴訟的,甲方應賠償乙方的全部損失及為此支出的費用。
4.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甲方的營業執照的復印件或其它有效身份證明復印件;如甲方為代理他人而與乙方簽訂本合同,則應提供合法有效的授權書,否則不發生代理效果。
5.甲方應按時向乙方交納本合同約定的費用。
6.甲方網站如為經營性或非經營性網站應自行在當地通信管理部門辦理經營性或非經營性ICP許可證或ICP備案手續,甲方如開辦聊天室、BBS、新聞等欄目應根據相關法規政策要求獲得批準或進行登記備案手續,甲方自行承擔由于其未經批準或備案而引起的任何責任。甲方需對下級接入用戶再接入的用戶進行資格審查并負監督責任。若發現甲方違反上述規定,乙方將無條件停止甲方的接入服務,并且因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全部承擔。
7.甲方對使用VPS所引起的任何經濟、政治、法律等責任負完全責任。甲方同意,如發生上述事件,與乙方沒有任何關系,乙方也不應對此或對第三方承擔任何責任或者義務,若導致乙方遭受任何損失,甲方應負責賠償。
8.甲方應自行對甲方賬號的賬戶名稱、密碼、郵箱、手機號等登錄權限信息的保密性和安全性負責。一切通過甲方賬號登錄甲方賬戶管理平臺進行操作的行為,均視為甲方自身所實施行為,其法律后果由甲方承擔。
9.依據《非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備案管理辦法》第二十三條規定,如備案信息不真實,將關閉網站并注銷備案。甲方承諾并確認所提交的所有備案信息真實有效,當備案信息發生變化時應及時辦理相關變更手續,如因未及時變更而導致備案信息不準確,乙方有權依法對接入網站進行關閉處理。
10. 為了數據的安全,甲方應負責甲方數據的備份工作。
11. 甲方同意,即使乙方提供的服務存在瑕疵,但上述瑕疵是當時行業技術水平所無法避免的,其將不被視為乙方違約,并同意和乙方一同合作解決上述瑕疵問題。
12.就甲方業務數據,乙方除執行甲方的服務要求外,不進行任何未獲授權的使用及披露,但以下情形除外:(1)在國家有關機關依法查詢或調閱甲方業務數據時,乙方具有按照相關法律法規或政策文件要求提供配合,并向第三方或者行政、司法等機構披露的義務;(2)甲方和乙方另行協商一致。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VPS進行硬件日常維護和流量記錄,以保證VPS的正常運行,日常維護不包括對VPS上數據的備份工作,數據備份工作由甲方自行負責。
2.因甲方違反本合同規定和國家法律、法規等,乙方有權終止VPS運行并不予退還剩余服務費用。
3.按照本合同收取相關費用,因甲方沒有及時支付服務費的,視為本合同的相關權利、義務自動終止,乙方將停止甲方所使用的VPS并有權不保留甲方VPS內的數據,由此帶來的一切損失由甲方自行負責。
4.因乙方原因,造成VPS的正常工作中斷,乙方應按照公司的SLA百倍補償政策給予甲方對應補償。
5.消除非甲方人為操作所出現的故障。但非乙方控制范圍之內的事項除外。
6. 在任何情況下,乙方不對任何間接性、后果性、懲戒性、偶然性、特殊性的損害,包括甲方使用乙方服務而遭受的利潤損失承擔責任。
7. 在任何情況下,乙方對本服務協議所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總額不超過違約服務對應之服務費總額。
其他:
1.乙方承諾購買七日內無條件退款(參與優惠活動除外),七日內未提出退款申請的,視為甲方同意繼續使用產品直至本合同有效期屆滿,不再享有退款申請權。
2.因履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當事人應通過友好協商方式解決。因履行本合同產生的糾紛,雙方同意由合同簽訂地法院管轄。
3.任何一方對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以任何方式獲知的另一方商業秘密或其他技術及經營信息均負有保密義務,違反保密義務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4. 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對一方或雙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電信主干線路中斷、黑客、網路堵塞、電信部門技術調整和政府管制等;發生不可抗力的情況下,任何一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5.合同附件作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合同正文同樣的法律效力。本合同簽署于中國鄭州市經開區,自簽定之日起生效。
互聯網信息安全責任書
合同號:
管理監察單位:鄭州市景安網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責任單位:
為了明確各互聯網數據中心(IDC)和開展虛擬主機業務的單位所應履行的安全管理職責 ,進一步規范互聯網數據中心(IDC)和開展虛擬主機業務的單位的經營行為,確保互聯網絡與信息安全同時為客戶營造一個安全潔凈的網絡環境,根據《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責任單位將認真落實如下責任:
一、自覺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其他有關規定,接受公安機關的安全監督、檢查和指導,如實向公安機關提供有關安全保護的信息、資料及數據文件,協助公安機關查處通過國際聯網的計算機信息網絡的違法犯罪行為。
二、建立健全用戶信息保護制度及其他網絡信息安全保護管理制度,落實各項安全保護技術措施,保障本單位網絡運行安全和信息安全;
嚴格按照國家相關的法律法規做好本單位網絡的信息安全管理工作,設立信息安全責任人和信息安全審查員。
根據《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互聯網安全保護技術措施規定》、《網絡安全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要求,對本單位的接入用戶進行檢查,對本單位所接入、托管或出租的服務器等資源進行全面核查,徹底杜絕服務器和接入資源再次轉租問題;不為未經許可或未備案的網站提供接入或代收費等服務;履行違法信息巡查、過濾、用戶資質查驗、日志信息留存和應急快速處置等安全保護義務,落實安全管理責任和相關安全保護技術措施;
充分發揮社會監督的作用,建立健全網站投訴機制和有害信息舉報渠道;公開投訴、舉報方式等信息,及時受理并有效地處理有關網絡安全的投訴和舉報。加強對舉報信息的分析研判,及時發現重大苗頭性、傾向性問題,研究制定有針對性的管理措施。
對所接入網站傳播違法信息的行為進行監督,發現傳播有害信息的,應當立即停止接入和代收費等服務,保存有關記錄,并向公安機關報告。
加強對域名注冊代理服務的管理,嚴格落實域名注冊申請者應提交真實、準確、完整的域名注冊信息的規定。進行域名轉讓并提供他人使用的,必須重新注冊。建立和完善域名持有者黑名單機制,將被關閉網站的域名持有者納入黑名單。
制定本單位網絡安全應急預案,定期演練并保留相關演練記錄。
對本單位接入用戶、接入網站及主機托管、主機租用和虛擬主機的用戶應采用實名登記,要對主辦者的身份信息進行當面核驗,并留存有效證件復印件,要對網站主體信息、聯系方式和接入信息等進行審查并將用戶變更情況于每月25日前報送景安數據中心。拒絕當面核驗、提供真實身份及有效證件的,不得為其提供服務。
建立網站經營許可管理和備案管理的業務管理系統,實現未備案網站自動發現、本企業網站備案信息服務器及IP地址備案信息服務器的動態維護和更新,并實現與部省網站備案系統的連接。
接入網站不再開辦時,請您于5個工作日內向屬地公安機關網安部門及省工信部提出注銷申請。
三、在網站首頁底部的中間位置張貼公安備案及工信部備案標識;
四、與本單位所屬接入用戶及主機租用、托管用戶和虛擬主機用戶簽訂互聯網信息安全承諾書,明確其責任、規范其管理維護行為。
五、強化技術防范,切實提高防攻擊、防篡改、防病毒、防癱瘓、防竊密的能力,嚴格把控網絡安全風險。
六、本責任書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行政規章和河南省政府、鄭州市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七、本責任書自簽署之日起生效。
互聯網信息安全承諾書
本單位(或個人)因使用景安數據中心的互聯網絡資源,鄭重承諾遵守本承諾書的有關條款,如有違反本承諾書有關條款的行為,由本單位(或個人)承擔由此帶來的一切民事、行政和刑事責任。
一、本單位(或個人)已知悉并承諾遵守《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和《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網絡安全法》等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制度。
二、本單位(或個人)開設的網站,在開通聯網的30天內登錄全國公安機關互聯網安全管理服務平臺(www.beian.gov.cn)履行公安備案手續,并接受全國網監部門的監查,如實主動提供有關安全保護的信息、資料及數據文件,積極協助有關部門查處通過網絡途徑實施違法犯罪的行為。遵守落實有經營許可才經營的原則,不從事經營許可范圍之外的業務。
三、本單位(或個人)保證不利用互聯網平臺危害國家安全、泄露國家秘密,不侵犯國家的、社會的、集體的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權益,不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四、本單位(或個人)承諾嚴格按照國家相關的法律法規做好網站的信息安全監管工作,制定內部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設立信息安全責任人和信息安全審查員,落實信息安全責任。信息安全責任人和信息安全審查員在參加所在地公安局網監部門認可的安全技術培訓后,持證上崗。
五、本單位(或個人)承諾落實網絡安全等級保護制度的要求,健全防范計算機病毒和網絡攻擊、網絡入侵等危害網絡安全行為的各項安全保護措施。
六、本單位(或個人)承諾不制作、復制、查閱和傳播下列信息:
1.反對憲法所確定的基本原則的;
2.危害國家安全,泄露國家秘密,顛覆國家政權,破壞國家統一的;
3.損害國家榮譽和利益的;
4.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破壞民族團結的;
5.破壞國家宗教政策,宣揚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破壞社會穩定的,特別是(涉黃、涉賭、涉毒、淫-穢、反-動、非法販賣、虛假廣告等)信息;
7. 傳播違反國家法律的政治性信息、新聞;
8. 在Internet播放的信息內容須經當地宣傳管理部門批準,不擅自下載境外Internet的信息在國內站址上發布;
9.不從事侵犯版權的行為,包括提供下載、傳播等行為;
10.散布淫穢、色情、賭博、暴力、兇殺、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11.侮辱或者誹謗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
12.不對國家禁止的信息、虛假信息進行播放、討論、傳播、存儲、廣告、提供連接、提供空間、域名解析;
13.含有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其他內容的。
七、本單位(或個人)承諾不從事下列危害計算機信息網絡安全的活動:
1.未經允許,進入計算機信息網絡或者使用計算機信息網絡資源的;
2.未經允許,對計算機信息網絡功能進行刪除、修改或者增加的;